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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田临时用地管理新规出台: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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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9-10-14 09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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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责任编辑:深圳事长
10月12日,福田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《深圳市福田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目的在于明确临时用地的适用范围、申请范围和审批流程,理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,明确临时用地申请材料、审查要点、申请程序,便于

10月12日,福田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《深圳市福田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

  目的在于明确临时用地的适用范围、申请范围和审批流程,理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,明确临时用地申请材料、审查要点、申请程序,便于临时用地审批事项更加高效便民的实施。

  整体框架

  《福田区管理办法》共三十三条。包括七个部分的内容:

  第一章、总则是文件制定目的依据、临时用地的定义、适用范围、管理机构、行政责任划分工等总性质的条款;

  第二章、用地申请包含申请临时用地的具体类型、情形及申请所需的材料;

  第三章、用地审批是《福田区管理办法》的重点内容,包含临时用地申请的受理条件、审查的流程、临时用地使用费的计收原则、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、临时用地申请涉及的特殊情况处理方法、不予批准临时用地的情形、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等原则性规定、限制性条款;

  第四章、用地监管包括临时用地申请、使用、建设过程中安全责任及相关查处职责划分;

  第五章、用地的延期,包含临时用地延期的申请条件、审批流程、可延期的次数、时限及不予批准延期的相关情形。

  第六章、用地的收回,包含临时用地的收回流程、执法收回的流程及临时用地提前收回的情形;

  第七章、附则是文件解释主体、施行时间等附则性质的条款。

  主要内容

  (一)总则

  1、明确了《福田区管理办法》制定的各层次法律、法 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据,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广东省实 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、《基本农田保护条 例》、《土地复垦条例》、《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》等。

  2、明确了《福田区管理办法》的适用范围,适用于福田辖区内国有未出让土地和未完善征(转)地补偿手续土地 的临时用地审批。

  (二)用地申请

  1、规定临时用地申请主要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需要、 地质勘察需要、抢险救灾需要、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 务设施四种类型及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 的土地。

  2、规定了申请临时用地需提供的材料。

  (1)临时用地申请报告。基于福田辖区可供临时使用 的储备土地紧张考虑,为集约用地,申请施工临时用地的其 用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3000 平方米,超出 3000 平方米申请 报告中须对用地规模及施工时序进行情况说明。

  (2)项目证明文件。项目证明文件主要指项目立项文件,其他文件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用地方案图、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项目施工许可证等 用地批准及项目开工的证明文件。

  (三)用地审批

  1、明确受理临时用地申请后基本的审批流程。

  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,视实际情况转相关职能部门协办或征求意见。结合各部门意见对临时用地申请予以审核,审核通过的上报区政府审批。区政府审批同意临时用地后,向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下发临时用地批复,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向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文件、临时用地租金缴款单等。待申请人缴清临时用地租金后,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与申请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。

  3、关于临时用地租金的计收。

  除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主体的项目,以及其他按规定免收地价的临时用地项目免收临时用地租金外,其他临时用地原则上应收取租金。计缴标准按深圳市地价测算有关规定计收:按普通工业用途公告基准地价×年期修正系数×土地面积×临时短期修正系数计收[临时短期修正系数为 1.55-(0.05 ×使用年期)]。临时使用未完善征(转)地补偿手续用地的,临时用地使用费按本条前款规定的 50%计收。

  4、关于抢险救灾需要申请临时用地的,根据《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》规定,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,可以先行使用土地,灾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,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。

  (四)用地监管

  为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,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取得许可之日起至使用期满期间,在临时用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,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会同规划土地监察部门、区应 急管理部门、街道办及相关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。

  (五)用地延期

  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,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,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。工程建设项目的临 时用地使用期限延期后,不得超过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约定的项目竣工期限。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 前一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。

  (六)用地收回

  明确临时用地收回流程,定义了可以提前收回的几种情 形。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未延期的,用地单位必须无条 件自行拆除、清理地上一切临时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附 着物。

  (七)附则

  明确本办法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,《福田区管理办法》的有效期为五年。

来源:深圳市城市更新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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